商学函〔2022〕148号
各学院:
为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生活压力,根据《商洛学院资助工作办法》精神与相关规定,现就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籍在册的普通本科学生
二、资助标准
按照《商洛学院资助工作办法》(商院生〔2021〕10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2月5日。
四、相关要求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工作是充分体现学校“以生为本”工作理念的生动体现,是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内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对照通知要求,结合掌握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摸底排查,确保工作精准全面、不漏一人。
各学院要组织拟受助学生认真填写《商洛学院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商洛学院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初审名单》(含电子版)(附件2),确保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中行卡号等信息要准确无误,经辅导员签字、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2月5日12:00前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专此通知
附件:
1.商洛学院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初审名单统计表
2.商洛学院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学生处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