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20〕83号
各学院:
根据相关工作进度,现将2020--2021学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对象
1、精准资助: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已被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的已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名额分配
建档立卡学生精准资助及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表1(附后)。
三、时间安排
1、11月24日:各学院组织学习《商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办法》文件规定,成立三级评议小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小组、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推荐小组、院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组);
2、11月25-27日: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其中班主任任组长,含2名任课教师,评议小组学生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负责对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并提出初评名单;
3、11月27日:各班将初评名单上报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民主推荐小组审核;
4、11月30日-12月4日:院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助工作组将审核结果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
5、12月4日:下午5时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6、12月5日-6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相关资料;
7、12月7日-11日:学生处将复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8、12月14日学生处整理相关资料;
9、12月15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向省教育厅上报资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材料
1、二级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一式一份,纸质打印件;附各学院公示情况照片电子版;
2、《2020-2021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纸质打印件;本表除院系意见和申请人签名,日期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纸质打印;
5、《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一式一份,内容手写。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2020—2021学年陕西省高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只上报电子版)。注:电子档案库学生数大于受助学生数,并包含所有受助学生。
报送时间:12月4日下午5时前。
五、其他事项
1、按上级有关要求,凡属于《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建档立卡学生均应享受精准资助,凡属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重点保障人群”模块下发的学生(包括2016年前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均应享受国家助学金,请各学院结合实际,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
2、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程监控、层层负责,严格评定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定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
3、各学院要加强资助政策学习,领会精神,把助学金评定工作作为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的有效载体,教育学生奋发向上、自信自强,以优异成绩回报国家和社会。
4、本次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填表,准时报送。在评定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向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320680。
附件1:2020-2021学年建档立卡学生精准资助及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各类样表
附件3:2020-2021学年陕西省高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学生处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