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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运动会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4-19 11:54  

商学函〔202345

 

各学院:

根据学校2023年田径运动会整体安排,现将运动会期间学生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安排,切实组织好看台学生、代表队方阵、团体操演职人员4月20日8:00前准时到指定位置就位。

二、各学院党政领导、学工办主任、全体辅导员要到场指导,组织学生在看台指定位置就座,保持场地秩序良好、卫生整洁。各学院在做好参赛学生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会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会期学生安全。各学院座次安排由南向北依次为:

马克思学院(第2区)、人文学院(第3区)、数计学院(第4区)、电信学院(第5区)、化材学院(第6区)、生物学院(第7区)、建工学院(第8区)、经管学院(第9区)、艺术学院(第10区)、健康学院(第11区)。

三、运动会期间,严格禁止在看台周围搭建帐篷、拉挂广告横幅及标语等。运动会开始后,所有现场观赛学生要做到文明观赛、文明助威,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运动员发挥、影响比赛顺利进行。运动会期间,各学院在做好参赛学生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要教育参赛学生严格遵守比赛各项规程,做到安全参赛、文明比赛。

四、运动会是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常规教学环节,所有在校学生会期不得擅自离校。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考勤力度,按时报送当日《学生基本状态信息表》,对违反规定私自外出、不假而走者等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学生处将组织专人对各学院遵规守纪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定依据之一。

此通知

 

 

           学生处

            2023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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