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院生〔2008〕18号
关于印发《商洛学院学生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系党总支、各相关部门:
现将《商洛学院学生工作例会制度》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商洛学院学生工作例会制度》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商洛学院学生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保证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的顺利实施,及时研究、处理重大问题,沟通思想、统一行动,提高效率,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学生工作例会一般每周星期一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会议组织:学生工作例会由学生处(学工部)负责召集,主管思想政治工作或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主持召开,也可由院领导委托学生处主持召开。
3、参会人员:参加人员为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就业中心、团委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根据会议的内容需要,必要时可以邀请其它系室或职能部门领导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内容
1、贯彻学院党委等上级的各项要求,研究部署一周学生工作相关重大事宜。 2、研究讨论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研究安排落实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工作和重要问题。
4、研究安排落实院团委的工作和重要问题。
5、研究处理学院学生其它有关重要工作,进行工作经验交流。
6、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学习有关理论。
三、会议纪律与要求
1、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例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召集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就相关事宜在会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2、会议召开前,学生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确定会议议题,下周一例会的议题必须在本周五学生处网站上公布。
3、确定重大议题及需要讨论的材料,原则上要提前1—2天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讨论准备。会前,参会成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4、需要会议讨论做出决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得到到会半数人员通过,方为有效。
5、凡经过本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会议通过的决议或安排的工作,根据需要,由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向党总支其他成员、辅导员和全体师生传达
6、严格执行会议考勤制度。建立和保持民主、集中、坦诚、务实、简短、高效的健康会风。
7、会议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档案。
主题词:印发 学生 工作 例会 通知
商洛学院学生处 2008年10月14日印发
打印人:李亚锋 校对人:田小莉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