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2]66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能测试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3]7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社会人员2013年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及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业技能考试对象
按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参加商洛市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对象须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一) 学历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基础理论考试要求: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基础理论考试四科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2011年至今在商洛市参加陕西省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四科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且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商洛的考生)。
二、工作安排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网上报名(以下简称网报)、体检和专业技能考试。
(一)技能考试网报
按照省上要求,2013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技能考试采取网报方式进行报名。
1、 网报时间:5月21日—5月26日。
2、 报名流程:考生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认真学习网报流程(http://202.152.182.167:8080/flowchart/registration.html),然后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正确填写报名信息。专业技能考试申请人员选择认定机构为商洛市教育局。考生务必重新登录确认自己是否网报成功。个别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合格人员报名入口为“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5月28日到5月31日。
2、现场确认地点:商洛电大(商洛市商中路崇文巷)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自行打印,要求A4纸张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及教育部网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备案表要求验证日期为2013年5月20日之后)。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非师范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下载打印,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6)《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省教育厅网站自行打印具有二维码的成绩报告单);
(7)小二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
(8)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还必须提供中级工及其以上职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
现场确认合格人员自行参加体检。体检于5月28日至5月31日每天上午7:50-12:00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进行(地址:原商洛卫校院内,商洛市北新街西段60号,黄沙桥往西50米,联系电话:2339133)。体检当日早,应空腹前往,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一张彩色2寸免冠照片。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体检中心统一交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四)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
网报现场确认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定于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有关通知将及时在商洛教育网、商洛教育资源网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五)资格认定
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召开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报省教育厅资格办复审,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收费规定
教师资格申报属个人自愿行为,教师资格网报现场确认合格人员应按规定缴纳教师资格技能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价行发([2011]60号)文件规定执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120元/人。
2013年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技能考试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体检、技能考试工作只组织一次。请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及时关注市教育局的有关安排,不要错过专业技能考试各环节工作时间。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