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计划、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规章制度,指导各二级学院积极开展学生工作。
2.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管理与考核。
3.负责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协调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4.负责迎新、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和学风建设等工作,建立和维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5.负责学生档案接收、整理、材料归档和学生毕业鉴定工作。
6.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奖、贷、助、补、减(免)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7.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建立健全心理育人工作体系,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9.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
10.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日常安全、保洁等工作,创建文明、和谐、稳定的大学生公寓。
11.根据国家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就业工作管理体系,确保学校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12.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搜集、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就业推荐、就业市场开拓与就业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全校性人才供需洽谈会和专场招聘会等活动。
13.负责定期组织专、兼职就业指导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就业指导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制定并落实就业指导计划,通过课堂教育、专题讲座、成功校友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帮助毕业生正确定位、合理规划、理性就业。
14.负责就业工作信息化和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15.负责编制、审核、报批、执行毕业生就业计划,做好违约处理等工作。
16.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形成年度就业质量报告,为学校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17.贯彻落实《兵役法》和上级关于武装工作的指示精神,承办学校兵役工作。
18.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大学生军事训练。
19.开展国防资源调查、军事理论研究。
20.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事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实施。
2.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实施。
3.负责辅导员日常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
4.统筹安排学生思想教育、网络思政工作的开展。
5.负责学生评优树模及违纪违规处理工作。
6.负责迎接新生入校及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7.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8.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管理工作。
9.负责学生工作相关文书档案管理及数据统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实施。
2.负责制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类课程,开展心理健康专题讲座。
4.负责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及结果反馈。
5.负责做好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训练活动。
6.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心理咨询工作。
7.负责组织辅导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8.负责对重点学生进行心理干预,尽力使危机得到缓解和消除。
9.组织实施班级心理委员、宿舍舍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朋辈队伍建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和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不断完善“奖、助、贷、补、减、勤、医、帮”八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组织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2.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组织安排助学贷款的申报、审查和核定,维护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加强学校与银行的沟通和联系。
3.负责学生各类困难补助的审核、资金发放和“绿色通道”的管理工作。
4.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的审核、发放以及各种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做好校内勤工助学对象的资格审查、岗位审核和工资发放等工作。
6.负责退役士兵大学生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资助、助学金等材料收集、上报及资金发放工作。
7.负责各类社会捐资助学经费的审核、受助学生的资格审查、资金发放及上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防教育科工作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开展各项国防教育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教学等活动。
3.负责国防教育的宣传、知识普及、国防动员等日常国防教育工作。
4.负责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动员、网上报名、初检初核、正式体检、政治考核等工作。
5.负责组织军事理论课教师开展业务培训与课程建设,提高军事课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做好国防与安全教育教研室日常建设工作。
6.负责落实平时国防动员准备工作,配合上级武装行政部门完成年度国防潜力调查与报告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寓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责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实施。
2.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日常安全、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和公寓门卫值班工作。
3.负责学生住宿统筹安排、新生宿舍分配、在校生调宿、退宿手续办理工作。
4.负责学生公寓日常安全排查、检查,日常维修申报及大型维修的报备工作。
5.负责与相关部门考察、采购公寓设施设备,做好公寓公物的日常保管工作。
6.协助处理学生晚归、不归行为的管理与教育;协助处理公寓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并按规定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上报工作。
7.负责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公寓管理人员日常监督、宿舍评优评先、应急处置等工作。
8.负责公寓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9.协助完成“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保障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指导科工作职责
1.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2.负责学校就业创业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对二级学院就业创业日常业务的指导服务和考评工作。
3.负责《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工作、就业创业宣传教育与指导咨询工作。
4.负责毕业生基本信息、就业数据的核对、上报和监测工作。
5.负责就业信息平台和就业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就业信息搜集、整理、审核、发布工作。
6.负责就业推荐、就业协议签订、考公考编政审等工作。
7.负责校级就业洽谈活动、校园招聘会和人才交流会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校级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的创建与联系工作。
8.协助开展毕业生离校工作。
9.负责就业工作调查回访、工作总结、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撰写、发布及就业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10.兼学工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责。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