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24〕159号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汇总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4〕29号)精神及相关要求,以及我校与商洛供电局、中国移动商洛分公司、中国电信商洛分公司签订的校企战略合作协议精神,结合学校资助工作开展实际,现将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及企业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金;
2.企业助学金(“国网商洛电力”助学金、商洛电信“天翼”助学金、商洛移动“和莘情”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4200元/生/年,一般困难:3200元/生/年。
2.企业助学金:2000元/生/年。
三、评定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今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免费师范生一并纳入国家助学金申请范畴)。
四、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时间安排
1.11月8日:各学院组织学习《商洛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办法》(商院生〔2021〕10号)相关规定,确定国家助学金及企业助学金名额。
2.11月11日-12日: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提出国家助学金及企业助学金初评名单,并将初评名单上报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民主推荐小组审核;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推荐小组负责评议并推荐国家助学金及企业助学金初评名单。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组负责审核国家助学金及企业助学金初评名单。
3.11月13日-19日:各学院将审定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4.11月20日10:00时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11月20日-21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相关资料,召开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初评名单进行审定。
6.11月22日-28日:学生处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7.11月29日-30日:汇总复核资料并上报。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
1.二级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纸质版,一式一份;二级学院公示情况照片电子版。
2.《2024-2025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4.《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024-2025学年),纸质版,一式一份。
5.《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一式一份,内容手写。
(二)企业助学金
1.二级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纸质版,一式一份;二级学院公示情况照片电子版。
2.《2024-2025学年企业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3.企业助学金各类《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七、其他事项
1.按上级有关要求,凡属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重点保障人群”模块下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受灾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据实享受国家助学金,请各学院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予以关注;对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结合实际落实政策。
2.退役士兵、北京华瑞慈善基金会受助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与企业助学金不可兼得,请各学院严格把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资料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将直接取消该生申请资格,并在后期助学金名额分配过程中对该学院分配名额进行适当核减。
3.各学院要加强资助政策学习,领会精神,把助学金评定工作作为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的有效载体,加强受助学生的义务劳动教育,积极为受助学生搭建义务劳动平台,确保受助学生按要求完成义务劳动时长,切实提升资助育人工作实效。
评审期间设立咨询、投诉电话2320680,联系人:阎赞。
专此通知
附件:
1.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及企业助学金名额分配
2.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各类表
3.2024-2025学年企业助学金各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