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24〕113号
各学院:
根据《商洛学院二○二四年学生工作要点》安排,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开展实际,现就近期几项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学生奖学金评定、评优树模的重要参考,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依据《商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大二、大三、大四(含2020级城规专业)学生中进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综合素质测评,认真填写《商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结合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填写《商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2023-2024学年)》。2023级转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由转出学院辅导员负责成绩合成、并书面报转入学院,由转入学院辅导员负责收集、登记汇总及报送。入伍、休学、退学、转学等学生要在成绩汇总表“备注”栏中进行说明。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
请各学院严格依据《商洛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相关规定,以本学院班级总数的10%择优推荐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填写《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表》(见附件2),量化时应包括具有参评资格的所有班级。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请各学院严格依据《商洛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优秀毕业生、“奉献基层 服务边疆”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在大二、大三、大四(含2020级城规专业)学生中评选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占班级学生人数的5%),填写《商洛学院获奖登记表》(见附件3)。
四、十佳大学生评选
参评对象为大三、大四(含2020级城规专业)在校学生,评选比例为该学院符合参评学生人数的0.5%。学校将严格按照“十佳大学生”评选相关规定,在学院推优、职能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经个人答辩、学生表彰奖励委员会评审,评选出10名十佳大学生进行表彰,“十佳大学生”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须单独报送(见附件4)。
五、学生思想品德评定
请各学院按照《商洛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办法(试行)》要求,对2025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思想现实表现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该项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班主任参与下,由各班辅导员负责具体实施(见附件5)。
六、学生获奖情况统计
请各学院将本学院学生在2024年2月至7月期间获得的学校职能部门、校级、省部级、国家级等各级各类获奖情况进行统计,填写《2024年2月至7月学生获奖统计汇总表》(见附件6),并收集支撑材料。资料收集以班为单位汇总、以学院为单位将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收齐后一并报送,凡是以文件指标下发诸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获得的各类国家奖助学金等均不在统计范围。
七、学生职业资格获得情况统计
请各学院将本学院学生在2024年2月至7月获得的职业资格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2024年2月至7月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每名学生最多可填写三项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心理咨询师、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具有代表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得重复填报。资料收集以班为单位汇总、以学院为单位(按照汇总表顺序整理)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收齐后一并报送。
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请于9月27日下午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逾期不再受理。同时,请各学院做好本学院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
1.商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商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
2.商洛学院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表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奖登记表
4.2023-2024学年“十佳大学生”信息统计表、登记表
5.学生思想品德评定表
6.2024年2月至7月学生获奖统计汇总表
7.2024年2月至7月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情况汇总表
学工部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