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24〕104号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心理育人成效,确保学生第一时间消除成长烦恼,以积极心态投入新学期的学习和生活中,现将本学期心理辅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咨询时间
第1周-20周,具体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下午4:30-6:30,晚上7:30-9:30;
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预约方式
1.现场预约:在心理中心预约大厅(北新街校区2号楼一楼)由值班学生引导进行现场预约。
2.网络预约:通过添加QQ(194485707)进行网络预约。
3.电话预约:通过心理中心预约电话(0914-2387110)进行预约。
三、咨询方式与地点
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咨询:
1.线下咨询
北新街校区咨询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2号楼一楼西侧)心理发展辅导室;
丹江校区咨询点:大学生心灵滋养空间(5号教学楼202室)。
2.线上咨询
(1)添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QQ(194485707)进行网络咨询。
(2)进入【商院心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界面,点击【解忧信箱】-【以邮解忧】-扫描小程序后将自己生活中烦恼和困惑以信件形式发送至“解忧信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将定期整理“信箱”,并针对学生反映的有关情绪困扰、学业压力、人际关系不良等问题给出专业性的建议。
(3)登录易班,点击“心理墙”快搭按钮,在评论区用文字的形式倾诉自己的烦恼或宣泄情绪,学生们根据评论区内容寻求共鸣,也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在此过程中促进学生的心理自助和朋辈互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也会适时进入评论区对学生反馈的各类问题进行精准引导。
四、咨询人员
学校安排心理学专业教师、心理辅导员及心理学专业学生组成的学生事务咨询团队。值班安排表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育人工作,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教育学生正确对待心理困扰,鼓励学生遇到心理困扰时到心理咨询室接受辅导。
2.耐心细致,注重成效。心理辅导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从心理工作规律,坚守岗位,耐心细致,做学生的知心朋友,注重工作成效。
3.善于总结,提升自我。各辅导老师要掌握学生的成长规律,对一些突出有代表性的案例要善于分析总结,凝练形成理论性成果。学生处将组织人员在期末对本学期的心理工作进行考评,对工作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心理咨询室值班安排
学生处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