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商学函〔2024〕44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2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为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学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专题安全警示教育。各学院要重点围绕春季常见流行病传染病防治防控、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求职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自护自救能力。严禁学生自行组织集体外出活动,严禁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二、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请各学院安排好假日值班,将假期值班安排于4月3日上午10点前报学生处。值班人员要明确责任,坚守岗位,提高服务意识,时刻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入住学生公寓值班的辅导员要按照值班安排切实履行入住公寓期间的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与工作交接,不得擅离职守。同时要协助公寓管理人员妥善处理学生宿舍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学生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必要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三、做好假期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各学院要全面摸清离校和留校学生的情况,掌握学生假期动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离校返家的学生,辅导员要逐人逐一与家长取得联系,确保学生安全返家。对留校的学生,辅导员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严格落实每日归寝检查工作,坚决杜绝不清假擅自在外留宿的情况。对留校要外出的学生,要如实向所属辅导员报告外出事由、出行轨迹、离校时间、返校时间,家庭,家庭紧急联系人等相关信息,辅导员同意后方可外出,并每日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平安。
四、做好收假学生考勤工作。各学院要利用4月6日晚点名时间对全体学生实施考勤,清查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逐人了解原因,与学生家长及时联系沟通,直至督促学生安全返校;对于无故推迟返校或擅自在外留宿的学生,要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