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陕西高校第四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案和第八届优秀咨询案例推选活动的通知
2022-04-20 10:36  

商学函〔2022〕38号

校内相关教师:

为深化我校心理育人工作的研究和交流,提升教案设计水平,总结提炼心理咨询服务、危机干预等相关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进优秀成果的实践应用,根据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七届陕西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22〕4号)相关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参加“陕西高校第四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案和第八届优秀咨询案例推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管单位: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承办单位: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研修基地(西安石油大学)、陕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陕西师范大学)

二、征集对象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

三、评选项目

(一)陕西高校第四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案评选。该活动由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研修基地(西安石油大学)承办。作品具体要求见附件 1。

(二)陕西高校第八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咨询案例评选。该活动由陕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陕西师范大学)承办。作品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

1.校内推荐阶段(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8日):参赛教师请务必在2022年5月8日前将撰写的教案和案例电子版发至学生处刘月OA邮箱,学生处组织专家择优选送2-3篇推荐至省上参评。

2.省级评审及表彰(2022年5月底):由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分别对各高校推选的教案和案例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候选名单报工委审定后,由省委教育工委下发文件,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证书。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若干。获奖案例将择优择时汇编成册,向各高校推广。

学生处

2022年4月20日

附件【附件2:陕西高校第八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咨询案例相关要求.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陕西高校第四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案相关要求及参考样式.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分享到:0

版权所有 2023 商洛学院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     陕ICP备17012126号-1    陕公网安备61100202000004号    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     邮政编码:726000     电话 :0914-231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