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登记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及要求
1、预征对象:我校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年龄要求的我校非毕业班学生,也适用于本办法。
2、年龄要求:专科18-23周岁(即1992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间出生);本科放宽到24周岁(即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女兵招收对象年龄放宽至22周岁(即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毕业生报名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10日。在有效报名时间内,参加预征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在线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女生不需要兵役登记,直接报名),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以下简称《存根》)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在网上进行了有效报名的学生,须在6月10日前将《登记表》、《存根》和《申请表》分别在所在学院、校党政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填注意见并盖章,由学生本人自行保存。学生在部队服役后,应将《申请表》原件、毕业证(本科生须同时上交学位证、在校生上交学生证)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上交武装部,办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手续。
3、体检工作由商州区武装部具体安排,地点在商州区武装部院内,体检时间拟为6月中下旬。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表》须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登记表》及《存根》须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一份。
2、《登记表》中的“个人简历”一栏应由学生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手工填写,“就读学校对本人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一栏由学生所在学院党总支填注鉴定意见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
3、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须与个人档案信息完全一致,本人及家庭联系电话要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
征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促进青年知识分子成长成才,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将应届毕业生入伍作为学生高质量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学校成立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毕业生预征工作。
组 长:彭虎军
副组长:石启英
成 员:李 超 郭英勇 郭 瑾 鱼小强 杨建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武装部,联系人:张文,电话:2320680,手机短号:640。
2、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工作
各学院要把毕业生入伍预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特别是要围绕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优秀士兵直接提干、退役后考学升学及就业优惠等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营造声势,保证人人知晓、鼓励人人参与,全面落实2015年入伍预征工作的相关精神,切实做好毕业生预征入伍的各项工作。
3、抓好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实施
毕业生离校前预征,是加强思想教育、保证兵源质量、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抓紧时间,精心组织开展宣传动员、预征登记、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等工作,确保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征对象确认等一系列工作。
4、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信息通畅
为了切实做好本年度的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好省教育厅、省军区下达我校的预征目标,及时掌握毕业生报名情况,更好的服务每一个有志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各学院要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院级预征工作组,指定一名毕业班辅导员担任本院预征工作联系人,领会预征文件精神、吃透措施政策,加强与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各学院应于5月19日11:00前将预征工作组名单上报学校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实行预征通报,搞好跟踪服务
各学院要将预征动态结果每周上报学生处汇总。学生处将从第12周开始对各学院预征任务完成情况逐周进行通报。因征兵时间与毕业生毕业时间重叠部分较多,各学院应切实加强与拟预征对象的沟通与联系,在毕业生离校前收集好该类学生的有效联系方式,定期进行联系,根据预征工作进度,定期向学生通知有关事项。
6、未尽事宜请与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或登录全国征兵网、学生处网站“人民武装”专栏浏览相关信息。
附件:商洛学院2015年应届毕业生预征任务分配表
商洛学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商洛学院2015年应届毕业生预征任务分配表
学院 |
毕业生人数(名) |
分配任务指标(名) |
人文学院 |
216 |
5 |
文传学院 |
530 |
13 |
数计学院 |
131 |
4 |
电信学院 |
220 |
7 |
化材学院 |
186 |
7 |
生物学院 |
201 |
5 |
建工学院 |
532 |
14 |
经管学院 |
387 |
10 |
艺术学院 |
212 |
5 |
合 计 |
2615 |
70 |
注:本表所分配的名额为上站体检人数,且应征地为商洛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