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4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陕教贷办〔2014〕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学费资助范围及资助标准
(一)资助范围: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过高考,被我校录取的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实行学费资助。
(二)资助标准: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二、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报送材料:凡符合资助范围的学生须填写《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一份(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其中,《申请表》中的“学生基本情况”部分除“本人签字”一栏外,其余部分须为打印。
(二)报送时间:截止到2014年10月15日16时。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
2、各学院报送《申请表》时,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不得修改该表表样。
3、无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的学院,请在截止日期前报送纸质版材料说明情况,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
附件: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学校:
学生基本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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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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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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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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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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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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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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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证明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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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起止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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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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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入本校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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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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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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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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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种考试考入本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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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所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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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前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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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教育阶段是否享受过本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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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退役士兵/士官,申请学费资助。学生本人签字: |
学校意见(由学校填写) |
学生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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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年限 |
年 |
学费标准 |
元 |
申请资助金额 |
元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意见: 该生现就读本校 年级,申请过 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本年度为第 次申请。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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