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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正德笃行”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2017-11-29 17:57  

各学院:

根据相关工作进度,现将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正德笃行”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一)评定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定办法:严格按照《商洛学院关于印发〈商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和〈商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办法〉》(商院〔2017〕85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时间安排:

1.10月11日-16日:各学院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成立三级评议小组,建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库,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确定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

2.10月17日: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助工作组负责审核初评名单;

3.10月18-24日:各学院将审核结果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

4.10月25日:下午5时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报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5. 10月26日-29日: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整理相关资料;

6.10月30日-11月3日:学工部将复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7.11月4日-6日:汇总复核资料,印发文件;

8.11月7日:上报资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一式一份,纸质打印件;附各学院公示情况照片电子版;

2.《2016-201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和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纸质打印件,严禁更改原表格式;本表除三级审批意见和申请人签名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

4.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加盖党总支公章(同一年级同一专业提供一份排名表,将参评学生用铅笔画出)。

5.《学生申请书》(一式一份),纸质打印件(内容以一页A4纸为宜,不带封面)。

6.《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本表可手填;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纸质打印。

二、2016-2017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

(一)评定对象:学院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的优秀学生。

(二)评定办法:严格按照《商洛学院关于印发〈商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和〈商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办法〉》(商院〔2017〕85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时间安排:

1.10月11日-16日:学习商院〔2017〕85号文件精神,

成立院级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2.10月17日: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审核相关材料;

3.10月18日-24日:各二级学院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

4.10月25日:下午5时前,将评选结果报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学院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学生的姓名、学号、身份证号、获奖金额等信息要准确无误,辅导员签字,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审核盖章;

2.《商洛学院学院奖学金个人登记表》一式一份,纸质打印件。

三、2016-2017学年“正德笃行”奖学金评定

(一)评定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

科在校生中的优秀学生。

(二)评定办法: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商洛学院广东校友基金会“正德笃行”奖学金评选办法》精神执行。

(三)时间安排:

1.10月16日: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报学工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10月17日:学工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申报材料复核;

3.10月18日-22日:通过易班系统对候选人进行网络差额投票;

4.10月23日:学工部会同校友工作处对网投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5.10月24日-31日:召开学生表彰奖励委员会会议,择优评选“正德笃行奖学金”获得者10名;

6.11月1日-3日:结果经公示后,报广东校友基金会终审。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候选人须填写《“正德笃行”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打印件;不少于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电子版须同时报送。

五、其他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是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重要信息依据来源和基本参考,该两类奖(助)学金名额将全部在档案库中产生。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程监控、层层负责,严格评定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定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

2.各学院要加强资助政策学习,领会精神,把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作为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的有效载体,教育学生奋发向上、自信自强,以优异成绩回报国家和社会。

3.本次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填表,准时报送。在评定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320680。

附件1: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正德笃行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样表

附件3:商洛学院奖学金各类表

附件4:《商洛学院广东校友基金会“正德笃行”奖学金评选办法》,且附申请审批表

                                         学工部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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