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设岗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的通知》(陕教贷[2016]2号)要求,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享受6000元资助。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大对我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精准资助力度,更加合理地使用有限的济困助学专项经费,力争实现精准资助全覆盖,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校内有偿勤工助学岗位改为义务劳动公益岗位,全体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必须按照《关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公益活动制度的通知》规定,积极主动完成相关义务劳动及公益活动。
请各学院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教育管理,积极为建档立卡学生在校内联系劳动任务。原各设岗部门如有用工要求,应主动和二级学院联系,安排建档立卡学生采取定期循环的办法参加义务劳动公益活动,完成规定的劳动任务。
望周知。
学生处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