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21〕48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宿舍长在心理育人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其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有效开展宿舍问题的纾解与心理危机预警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宿舍长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5:00-16:30
二、培训地点:多媒体23
三、培训对象:各学院宿舍长代表(各学院选派20名宿舍长)
四、培训内容:宿舍长工作职责、如何建立和谐的宿舍关系、宿舍长应具备的心理知识与心理辅导技能等内容。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各学工办主任组织好参会学生,指定一名学生干部负责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培训活动,并将参加培训的宿舍长名单电子版(见附件)于2021年5月21日10:00前发送至学生处刘月OA邮箱。
2.各学院要重视宿舍长这支队伍的培养,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在平时工作中加强培训指导,督促和引导宿舍长开展好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符合学院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3.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所有参训学生自觉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会场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附件:宿舍长培训会参会名单.
学生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