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18〕130号
各学院党总支:
为全面确保本学期各项学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商院党﹝2018﹞73号)相关安排,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学期末学生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院级学生工作量化考核
各学院对照年度学生工作要点,总结本年度开展的各项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总结材料要言简意赅,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写特色、写亮点、写创新。在全面认真凝练本年度学生管理亮点特色及成效的基础上,制作工作汇报PPT(6分钟以内)并做好汇报准备。根据《商洛学院院级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学校将适时组织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会议,评选产生3个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并进行表彰。各学院学生工作年度总结材料电子版以及工作汇报PPT于1月3日16:00点前发至刘月老师OA信箱。
二、辅导员量化考核
1.考核对象为全体辅导员。考核工作按照《商洛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
2.要求全体辅导员填写《辅导员定量评价申报表(教学)(科研)(发展性成果)》(附件3)。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发展性成果均应与学生工作有关且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请以学院为单位将辅导员填写的《辅导员定量评价统计表》及支撑材料原件于1月3日16:00点前报至张文老师处。
3.辅导员的定性评价分为学院评价和学校评价两部分。
学院定性评价由党总支书记负责,按《细则》第四条第二款执行。评价结果(满分为100分)以学院为单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于1月3日16:00前报至张文老师处。
学校定性评价由学工部负责,按《细则》第四条第一款执行。要求辅导员提前准备PPT(4分钟以内),于1月3日16:00前发至刘月老师OA信箱。学工部将适时召开会议,对辅导员进行年终量化考核。
4.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共确定考核优秀等次9人,并作为候选人参与学校年度优秀辅导员评审。
三、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全校共评选表彰31名(10%)优秀班主任,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马克思学院1人,人文学院5人,数计学院2人,电信学院4人,化材学院2人,生物学院2人,建工学院4人,经管学院4人,艺术学院5人,健康学院2人。
各学院党总支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确定优秀班主任名单(必须是2018年度两学期连续担任班主任),经各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将名单报学工部,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进行表彰。优秀班主任名单的书面材料于1月3日16:00前报至张文老师处。
四、优秀学生工作日志的评选
1.评选基本要求。按照《商洛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商洛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全校2018年度两学期连续担任辅导员(含临聘)、班主任的教师中评选优秀学生工作日志。评选时以两学期工作日志记载内容为主,侧重于学生的谈心谈话教育、深入学生宿舍、召开学生干部会议、与专任教师沟通、开展学生专题讲座、与家长联系情况、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等。
2.评选的组织及程序。辅导员工作日志的评选由学工部统一组织评审,并按13%的比例进行表彰,共计6人;班主任工作日志的评选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按各学院班主任总数的8%比例进行评选(其中马克思学院1人,人文学院4人,数计学院2人,电信学院3人,化材学院2人,生物学院2人,建工学院3人,经管学院3人,艺术学院4人,健康学院2人,共计26人),名单须加盖公章并由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后,于1月3日16:00前报至张文老师处。
全体辅导员工作日志(含临聘,两学期日志)以学院为单位于1月3日16:00前报至张文老师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商洛学院院级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2.商洛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3.辅导员定量评价申报表
学工部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