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18〕24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清明节小长假放假的安排,2018年4月5日-7日共放假3天,现就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专题教育工作。各学院放假前要集中开展学生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确保假期学生安全。专题教育应包括在校安全、外出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等内容,严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二、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学院安排好假日值班,加强信息沟通,并将假期值班安排4月3日中午16:00前报学工部。假日值班人员要明确责任,坚守岗位,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负起学生安全的责任;假日期间遇到重大事故,应果断处置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
三、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各学院要做好假前、假后学生考勤工作,及时提醒学生按时返校(含毕业班学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逐人落实去向,保持联络。
特此通知
学工部
2018年4月2日